其實我們很多人對題目中提到的問題都不是很清楚,也沒有很好的理解,但是都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,所以理解是很有必要的。**,農業鑒定網整理了相關知識,下面我們來看看。
1.總則
(1)土地增值稅僅對“出讓”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,不對“出讓”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。
(2)土地增值稅不僅對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征稅,而且對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產權轉讓征稅。
(3)土地增值稅僅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,不對以繼承、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。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行為主要有兩種:
(1)產權人和土地使用者將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給予“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的人”。
產權人和土地使用者通過我國非營利社會組織和**機關,將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捐贈給教育、民政等社會公益和公益事業。
2.特殊規定
(1)房地產投資合資企業
合營方投資房地產的,以土地價格入股或作為合營條件的,免征土地增值稅。
(2)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房地產轉為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業用途。產權不轉讓的,不征收土地增值稅。
(3)房地產交換,因房地產轉讓,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。但個人之間交換自有住宅,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,可免征土地增值稅。